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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首饰以旧换新 重量“缩水”退货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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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名魁  来源:法治湖南网  阅读:


    如今,不少黄金珠宝店推出黄金首饰“以旧换新”活动。最近,益阳市资阳区的消费者游女士投诉反映她在某珠宝店以50克黄金首饰换回的一只金手镯,重量“缩水”了将近一半。近日,这起消费纠纷通过资阳工商分局耐心调解,为游女士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元,受到消费者好评。

  案情简介

  据游女士反映,5月初,她在参与资阳区桥北某黄金珠宝店推出的黄金首饰免费“以旧换新”活动中,将足金项链等多件总共50克重的黄金首饰,折算现金后并补上900元差价,在珠宝店换购一款标价13800余元的黄金手镯。但后来一称重发现手镯仅有20多克,比之前拿去兑换的黄金重量少了将近一半。气愤之下她找店家理论,欲退回50克重黄金首饰,但遭到拒绝。无奈她拨打市长热线电话投诉。

  接此市长热线交办件后,资阳工商分局汽车路工商所工作人员迅速联系当事双方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组织双方协商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游女士说当时因为很忙乱,没有仔细算帐,再加上店员在推销过程中也并未提及重量,只强调说以物换物只要价格相当就是一回事。回家后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自己拿50克的黄金换成了20多克这不划算,感觉被商家欺骗。而商家一方坚持认为是“保价兑换”,其售出的黄金手镯不是传统工艺上的加工品,而是通过了3D先进工艺的足金999,虽然重量有所减少,但价值仍然相当。游女士不认同商家的说法, 认为是商家故意避开商品重量,明显夸大宣传商品的材质、价值等重要信息,致使自己受到蒙骗而做出错误判断。

  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执法人员通过仔查看商品标签、销货发票等相关证据,认定商家在销售当中没有如实向消费者说明商品的真实情况,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调解人员反复沟通,5月4日,游女士与商家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商家同意退还重达50克的黄金首饰给游女士,游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针对近年来黄金珠宝首饰投诉日益增多的现象,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将黄金珠宝以旧换新时,应详细了解商家的以旧换新标准,并事先约定及在购物单据上载明饰品名称、重量、产地、材质、品级、加工费等事项,妥善保管好发票等相关票据,提防商家玩以轻换重、推销质次价高商品,此外,在发生纠纷时,消费者也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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