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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表示:如果死刑核准,希望捐献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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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星 王烨捷  来源:中青在线  阅读:


    

    2015年1月8日上午10:36,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林森浩涉嫌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裁定驳回林森浩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二审法院没有认可辩方提出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为林森浩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虽然林森浩到案后能如实供诉,但不能从轻处罚。

  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林森浩在得知二审判决结果后的声明,他表示,如果判决最终核准,他希望捐献遗体

  声明如下:

  一、我已经收到上海高院的二审判决,虽然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我会依法聘请律师在最高院死刑复核阶段,陈述二审提出的疑点,我真的不是故意杀人,不管如何,我依然相信司法公正。

  二、不管结果如何,我依然要向黄洋的父母道歉,我为我做的事忏悔,希望黄洋父母能慢慢从悲伤中走出去,我也希望我的父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我确实不孝,辜负双亲师长的教诲,此生别过,来生再报恩。

  三、希望我的悲剧,能让世人吸取教训,希望一起相处的人,能多些体谅和友爱,很多一念之差的错事,希望能借助爱和谨慎,悬崖勒马,铸剑为犁。

  四、谢谢这么多支持和帮助我的人,感谢你们,从你们身上我感受到了温暖。也感谢批评我的人,如果能早日听到这么多的批评,或许我就不会干出这件傻事。感谢导师多年的教育,感谢父母双亲的爱,感谢同学们。

  在我有限的日子里,我依然会流泪忏悔,尽力学习,锤炼自己,希望能安然面对那最后一刻。我希望将我的遗体捐赠给医院。此生虽然短暂,之前都投入到学业之中,缺乏心灵的滋养,导致酿成大错,最后这几年在司法的漩涡中,身不由己,我希望这最后一件事,能做对。我毕竟年轻,也能付出年轻的生命来赔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会最终能宽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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