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老公公在年轻的时候欠了很多的债!具体是怎么欠的债我们也不太清楚,连我的婆婆也说不清楚到底是怎么欠下了。只知道是我公公做生意失败欠下的。现在我公公60多岁了,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他一直是农村户口,现在老家村里有破草房3间,地别人占着。我公公也没有养老保险,也没有医疗保险!现在公公,婆婆跟着我们一起生活!我儿子5岁,我身体不好下岗在家。全家5口人只有我老公一人打工挣钱!我们现在有一套房子,还在交月供,要交30年!前几天来了几个人拿着我公公当年写下欠条向我们要账,我公公也承认是他欠的账所写的欠条。我老公要卖房子替他爸还钱。我想问必须要父债子还吗?法律有这个说法吗?
邵阳律师网解答:个人为个人的行为负责。再者,欠条的诉讼时效有可能过了,你要千万注意了。《民事诉讼法》125、126条规定是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你公公认账,就不能简单的以诉讼时效抗辩,问清欠款的具体情况。父债子还的现象一般发生在父亲死亡后的遗产继承的债务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