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前夫2009年8月25日协议离婚,经地方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内有一条关于离婚补偿款的,说好分三年还给我,但是现在早已过了规定的还款日期,他就是不还,故意不接我的电话,我不知道他家(他一离了婚就结了婚)在哪,找不到他人,我该怎样维权,要回我的钱?
答: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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