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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强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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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永安 陈凌云  来源:邵阳法院网  阅读:

 

    7月2日下午,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领导率邵阳日报、邵阳晚报、邵阳电视台等9家主流新闻媒体组成采访组集体采访邵阳中院“创先争优”工作,并对该院刑一庭部分法官进行了专访。

    近年来,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支部注重引导法官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判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兑现刑事被害人应得的赔偿,力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实现“案结事了”。为提高法官调解水平,该庭适时组织刑事法官进行专门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讲授心理学、社会学和论理学等与调解有关的学科常识,掀起了学习调解技巧、总结调解经验、探索调解方法的热潮。

    有些案件,被告人及其亲属赔偿能力有限,双方差距较大,经多次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该庭法官根据自愿原则,鼓励被告人及其亲属赔偿原告方部分经济损失,既为原告方挽回了部分损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最大限度地消减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案件调解工作是一项通过人际交往调处矛盾纠纷的艺术,该庭灵活运用“说理疏导”、“亲情感召”、“旁敲侧击”等多种调解方式和适时选择“面对面”、“背对背”等各种调解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据统计,去年该庭审结一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3件,其中调解结案27件,占62.79%;审结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4件,其中调解结案6件,占42.86%。一、二审合计调解结案率达57.89%,调解后的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100%,兑现民事赔偿款372.4886万元,使得身心受到创伤的受害人或者失去亲人的受害人亲属最大程度地从经济上得到了补偿,让司法的阳光照进受害人或其亲属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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