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此人原来是隆回的一个售房员,为买一套房开始给了他5000元定金,后来才知道此人根本没有尽到房屋中介的义务,而是将5000元挥霍掉了,经过几次催要已经还给我3000元,又给我打了一个2000元的欠条,写明今年5月底还清,可是至今未还,而且也联系不上了,我现在手中只有此人给我打的欠条,还知道其姓名,再无其他信息,我本打算去找他原来的单位询问他的其他信息,可是如果该单位拒绝给我提供信息,请问我该如何经过法律途径索回我的欠款?请帮忙解答一下,十分感谢!
答:你可以凭相关凭证起诉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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