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行与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保证担保合同,该担保合同内容填写没有问题,而且也加盖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该合同签定时,该公司出具了公司章程(股东2人),并出具2名股东签字的同意担保的股东决议。合同签订后,我行才发现该公司在签订合同前,股东已由2人变更为3人,前面2人签的股东决议,只占股东股份的49%,也就是说占股51%的股东没有签署。2名签字的股东一个是执行董事,一个是经理(法人代表),请问我行签的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答:没有问题,担保合同有效。
湖南长沙律师网 为公益性网站,旨在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及学习交流之用,非商业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