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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中级法院多种措施并举迎侵权责任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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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勇  来源:邵阳法院网  阅读:

 

    6月11日,为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举办全省法院系统侵权责任法培训班的通知》精神,邵阳中院杨正胜院长带领院领导班子成员、审委会委员、全市两级法院所有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及部分其他工作人员共计365人,通过网络传输视频,全程聆听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级法官陈现杰就侵权责任法所做的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将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年初以来,为使全市法官正确理解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准确掌握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及其适用,便于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正确适用侵权责任法裁判案件,邵阳中院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方式,为迎接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党组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纲要为组长的侵权责任法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对侵权责任法培训的组织、协调、通知、考勤、考试和考核。年初将侵权责任法专题培训纳入2010年教育培训计划重要内容之一。二是院领导带头学,重点部门重点学。吴纲要副院长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并带领中院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到邵阳学院授课,与高校理论教育互动交流。院党组除统一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侵权责任法外,还从民一庭抽调业务骨干就侵权责任法分章分节重点对全体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和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先后多次主动与省高院联系组织人员到国家法官学院参加侵权责任法培训班,学员学成归来后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三是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确保学习效果。在侵权责任法培训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12个基层法院就侵权责任法都制定了专门的具体学习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了学习讨论,中院有关部门利用下基层巡回办案和下基层授课的方式,与基层法院法官互动学习交流。

    邵阳中院将在省高院培训班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审判实践,适当调整培训内容,近期再次组织全市法官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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