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中院党组做出《关于开展向新邵县人民法院学习活动的决定》,并在2010年3月14日至15日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进行了部署。
多年来,新邵县法院坚持一手抓队伍、一手抓审判,取得了实实在在的业绩,得到了地方党委、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赞誉。该院2005年和2007年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七化’标准法院”,2008年获“全国优秀法院”殊荣,2009年又被评为“全省先进政法单位”,并荣立集体一等功。
该决定要求,全市法院向新邵县人民法院学习,以新邵县人民法院为榜样,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并将此次活动与学习陈燕萍、禹盛卿等先进典型活动及“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公正廉洁执集中教育”、“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规划,认真实施,充分发挥法院职能,进一步搞好法院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