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0日上午,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邀请该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傅洪、联工委主任周志龙等领导旁听李某不服武冈市公安局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案的庭审活动,并对庭审活动进行了当场点评。
该案系今年来武冈市第一起将公安局告上法庭的行政诉讼案,倍受社会各界关注。庭审过程中,旁听领导认真听庭,对法庭审理的重要细节做了详细纪录。庭审结束后,人大内司委傅洪主任认为整个庭审总体上秩序良好,审判长声音洪亮,驾驭能力较强,同时指出,因该案代理人系外地人,为便于诉讼,建议整个庭审活动讲普通话。人大联工委主任周志龙认为主审法官驾驭庭审娴熟、举止端庄,但在庭审中还存在当事人及代理人接听电话的现象未加以制止,法庭纪律有待加强。该院法官对人大领导的高度评价表示感谢,对领导们提出的缺点和不足将切实予以整改。
近年来,武冈法院注重不继强化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并把人大监督做为对法院工作最具权威、最有效力和最高层次的监督措施来落实。通过邀请人大领导和代表等旁听案件,自觉接监督,增加审判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公正司法。该院规定凡是涉及社会热点、焦点、难点的有影响案件,都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并及时汇报审理结果。
今年以来,该院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37人次参加旁听21件案件的庭审,采纳人大代表意见20余条。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采纳代表建议,提升了司法水平,促进了司法公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