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9月8日,洞口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第五巡回法庭分别在该县花园镇福田村和石下江煤矿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民事案件,旁听群众达百余人。同时,洞口法院石江法庭巡回办案联系点亦在石下江煤矿正式挂牌成立,法庭与群众实现了“零距离”沟通。
洞口县地域较广,边远山区群众诉讼十分不便,针对这种实际,洞口法院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为契机,从7月起开展了“巡回办案,送法下乡”活动。该院成立六个巡回法庭深入边远山村、厂矿、社区,以群众易接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至今已巡回审理各类案件30余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近千份。
9月4日,第四巡回法庭在花园镇福田村活动中心就该村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执法监督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数十名群众旁听了案件的审理,村民们纷表示,法官到现场办案就是好,既解决了难题,还使我们真正了解了国家的土地承包法律与政策。9月8日,第五巡回法庭在石下江煤矿审理了该矿的一起扶养纠纷案件,百余名群众顶着烈日旁听了案件的审理,法庭通过认真的审理,最后当庭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相应医疗费用。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久久不愿离去,争相向法官们咨询法律问题,法官们则主动与群众交流互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巡回审判活动既成为方便群众诉讼的过程,也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和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良好形象的过程。
随后,洞口法院副院长王兴然与石下江煤矿领导共同为该院石江法庭驻石下江煤矿巡回办案联系点揭牌,巡回办案联系点主要承担着法律咨询、宣传、指导当事人诉讼、诉前调解、案件审理、回访当事人等职能。该巡回办案联系点的成立标志着洞口法院便民诉讼网络建设的开始,使巡回办案制度化,真正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