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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强奸并杀害的姐 恶徒被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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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春笋  来源:中国法院网  阅读:



 

抢劫强奸并杀害的姐歹徒被处极刑


     3月19日,涉嫌抢劫、强奸并杀害出租车的姐的被告人任润阁被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被告人任润阁,1978年7月1日出生在天津市。由于婚姻的失败,工作的不顺,使他图谋报复。2006年10月15日,任润阁第一次作案,目标原本是他打心眼儿里最厌恶的“坐台小姐”,然而,一点意外却让他把目标转向了女出租车司机。

    10月15日那天,他来到河北省沧州准备抢劫“坐台小姐”,不料,还没找到下手目标就被一名便衣警察看出端倪,带到了派出所。在被押在派出所四楼的一个房间时,他趁看守人员不备逃脱,并跑到大街上拦住一辆红色出租车,胁迫女司机开车逃离沧州。结果,那名可怜的河北省籍女司机杨某成了任润阁得手的第一个“猎物”。

    杨某当时或许是被吓懵了,她按任润阁的要求乖乖地开车一直沿104国道走,并在当日下午5点多把车停在一高速公路桥下。当晚,任润阁三次强行与杨某发生了性关系,尽管杨某曾拼命反抗,但她哪里是任润阁的对手。事后,任润阁用绳子将杨某捆在驾驶座上,用透明胶带粘住杨某的嘴,想把她捂死,以防她告发。见歹徒要下毒手,杨某挣脱绳子跑出车厢呼救。于是,任润阁痛下杀手,杨某倒在血泊中,任润阁则从杨某口袋内翻出80元钱,又拿了杨某的小灵通,然后逃之夭夭。

    时至2007年7月4日,沉寂多日的任润阁在天津市走出家门再次作案,这一次,任润阁没想到,他这次选定的天津籍女出租车司机机智过人,竟然成了他的“克星”。

    这天上午9点30分左右,任润阁在天津市大邱庄集市南头公路边上骗租一辆由女司机魏某驾驶的黑色吉利出租车,谎称去崔庄子村西一个厂子。途中,任润阁凶相毕露,掏出电棍威胁她沿土路奔庞庄子村开。魏某意识到自己遇上歹徒了,只得一边听从指挥一边想办法脱身。

    当时有一辆夏利车从对面开过来了,她便假装不小心撞了上去。对方车上下来一名男子,让魏某下车商量赔偿事宜。魏某本想趁机下车摆脱歹徒,然而脖子上有任润阁架着的刀子威胁着,她理智地放弃了这次求生的机会,继续按要求快速开车离开了撞车地点。

    到一偏僻草地上停车后,魏某见任润阁还是死死盯着自己,知道硬碰硬只能吃亏,于是试着用心理战术和他周旋。“如果我不回家,我老公一定会怀疑,就会报警,到时候警察会来抓你。不如我打电话告诉我老公叫他不要等我了。”听了魏某这话,任润阁觉得有理,同意了她打电话的要求。然而,机敏的魏某并没有把电话打给老公,而是拔点了哥哥的号码,电话一通,魏某就说:“老公,我有事回不去,晚上才能回去。”说完就挂了。哥哥一听妹妹叫自己老公,立即意识到出了事,迅速报警。

    中午时许,任润阁再次将魏某强奸。这时,魏某已经很镇定,她不再反抗,因为她要保住生命,等待救援。见魏某很乖,任润阁放松了警惕,并同意她与家人通电话,因为魏某说这样可以让她的家人不产生怀疑。于是,魏某在与家人通电话的时候故意和任润阁交谈,“你可真聪明,你怎么知道庞庄子村前面这里有个草坪的……”她通过手机断断续续地把谈话信息透露出来,让家人知道了自己的确切位置。很快,接到报案的天津市静海公安分局的干警火速赶到了事发地点,一举将作为人质的魏某救出,将任润阁擒获归案。

    另据审理查明,为发泄对天津市某针织厂曾扣罚工钱的不满,被告人任润阁曾于2007年2月21日深夜,携带斧子、汽油等作案工具,窜至该厂拉幅定型车间,砸毁浸扎拉幅定型联合机触屏两台,并把汽油浇在拉幅定型联合机电控柜上,火柴点燃后逃离现场。经鉴定,造成经济损失16万余元。

    天津市警方将任润阁抓获后,因其主要犯罪地在山东省德州市,因此2007年8月将其移送至德州市公安局。2008年2月5日,德州中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任润阁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放火罪,决定数罪并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参加旁听庭审的人们都对任润阁受到严惩拍手称快,而让他们谈论更多的却是此案中两个女出租司机的不幸遭遇和迥然不同的命运结局。

    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应当不断强化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尤其当遭遇不法歹徒侵害时,一定树立自我保护的信心和勇气,象那位天津籍的女出租车司机那样,敢于机智巧妙地与不法歹徒作坚决斗争,努力确保自身生命安全,又让不法分子受到应有的严惩。切不要胆怯、屈服,也不要采取拘泥呆板的以卵击石式自保方式,否则,就会象被杀害的河北籍女出租司机那样落得人财两丢的可悲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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