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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轮奸恶贯满盈 三名罪犯分获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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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大祥区法院网  阅读:

 

    这是一起发人深省的刑事案件。三名被告人密谋抢劫,两名被告人在对三妙龄女子实施抢劫后又挟持被害人,并邀来同伙对被害人实施轮奸,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涉案的三名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他们被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8年、17年、1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4月13日23时许,被告人朱志成、王云龙、刘亚丹三人在邵阳市某网吧上网,因身上没钱,三人便密谋抢劫财物。出了网吧,三人便在街上溜达,同时寻找抢劫目标。到了14日凌晨2时许,刘因事先行离开,朱、王两人便继续沿着大街寻找抢劫目标。14日3时许,两人看到三名女子李华、张菁、孙丽(皆为化名),准备过西湖桥,便跟了上去。在西湖桥上,两人各持一把弹簧刀将她们截住,然后上前用手臂勒住了她们的脖子,低声喝道:“打劫,把东西交出来!”,并用刀抵住她们的腰部,威胁不许出声。李、张、孙三人非常害怕,虽然见到将身上的值钱物品都交了出来,共手机三台和现金260余元。

    朱、王劫得财物后,又起奸淫之意,便将李、张、孙三人挟持至资江南路西湖广场防洪大堤地段,并对她们威胁道:“谁逃跑,就用刀子捅!”。这时,事先离开的刘打电话给王询问情况,王说:“抓了三个妹子,搞了三台手机,还有几百块钱。”然后,刘乘出租车,过来与朱、王会合。朱让王和刘将张、孙两人守好,他便将李华拖至一偏僻处,意图实施强奸,却未能得逞。14日5时许,朱、王、刘将三女子挟持至双清区昭陵西路汽车西站附近的珍珠招待所,开了两个房间。进房间后,朱、王、刘三人分别将李、张、孙三人强奸。然后,朱将李带至另一房间,和王、刘交换了被害人,再次分别将她们强奸。其间,在孙、张反抗的情况下,刘还实施了打耳光、掐脖子等暴力手段,强迫她们与其发生性关系。

    大祥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志成、王云龙、刘亚丹相互勾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持刀威胁的方法,抢劫被害人财物;又以奸淫为目的,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的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三被告人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应数罪并罚。在抢劫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朱志成、王云龙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刘亚丹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在强奸共同犯罪中,三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据此,作出如下一审判决:判处朱志成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七千元,上缴国库。判处王云龙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七千元,上缴国库。判处刘亚丹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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