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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要与法院院长决斗 郴州市委书记:肯定有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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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新京报  阅读:

 

   55岁(湖南)郴州人彭北京在几家知名论坛,向湖南郴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晓龙和执行局长郑建华下战书。他在《决斗书》中要求用最原始的丛林法则,以55岁之躯与李晓龙和郑建华等青壮年“决一生死”,来解决有关司法遗留问题。近日,《决斗书》引起郴州市委书记重示并作了批示,要求法院复核相关案件。

    决斗规则

    “可用长刀决出生死”

    在《决斗书》中,郴州市民彭北京提出要在当地最热闹的广场以徒手格斗或用长刀、匕首的方式决斗。并且双方各邀约20人左右进行见证,而决斗的结果要以决出生死为最终结论,无论生死,双方自愿接受,不受法律约束,决斗过后,互不再追究。

    决斗起因

    “法院枉法并违法执行”

    据彭北京描述,之所以要进行决斗,原因主要如下:1995年5月8日,彭与黄某等三方投资成立一家水泥公司,后因内部股权转让问题发生纠纷。“由于黄某系时任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曾因受贿被判处死刑)的干儿子,郴州中院在曾锦春的干预下枉法裁判,侵害了彭北京的合法利益,并在执行过程中违法执行。”

    “同时,执行法官还以执行的名义,长年打白条占用彭的82万执行款而拒不归还或说明去向。”

    彭北京说,2008年11月,曾锦春被一审判处死刑,但他的案子一直没有得到纠正。

    市委书记

    “彭北京肯定有冤屈”

    11月28日,郴州市政法委纪检组长方勇和郴州中院纪检组长曹文杰约见彭北京,向其通报今年5月完成的一个调查报告,称郴州中院和相关人士在彭北京案件中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近日,彭北京的《决斗书》得到了郴州市市委书记戴道晋的重视,他批示说:“这篇文章发人深省,我本人不敢妄断此文非彭北京所撰,但可以肯定彭北京有冤屈。请李晓龙、郑建华心平气和、设身处地的阅读此文,并以对历史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复核,并请上级法院复审”。

    院长回应

    “依法判决并无过错”

    昨日(28日),郴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接受本报(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说,彭北京一案是依法判决,依法执行,他并无过错,法院会通过有关途径来澄清一些事情。

    对于郴州市市委书记戴道晋的批示,李晓龙表示,法院已经向郴州市委书记和湖南省相关部门做出汇报,“孰是孰非会有个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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