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户盗窃被女户主撞破,当即摔手而逃,不料5天后又与女户主相逢,最终被抓获扭送至公安机关。4月17日,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对周某以涉嫌盗窃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周某,男,33岁,隆回县荷香桥镇人。3月13日上午9时50分许,家住城步县茅坪镇的杨女士外出赶集归来,走进家门口看到一陌生男子(周某)从其卧室仓惶冲出,便一把抓住该男子的右手,男子用力反抗将其摔倒在地而逃。杨女士随即报案,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杨女士对家中财物进行了清点,发现一台价值4000余元的相机被盗。
3月18日,又逢茅坪镇赶集,杨女士照旧上街购物,在集市瞧见一男子穿戴和当日的窃贼相同,便上前查看。杨女士一眼认出该男子正是当日行窃的周某,遂找来群众帮忙将周某抓获并扭送至当地派出所。周某随后向公安民警供认了犯罪事实。
经查,今年3月12日至18日期间,周某以踢门入室盗窃的方式,在茅坪镇作案5起,盗得佳能相机一部、诺基亚手机一部和现金38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