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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苑“人肉搜索”案宣判 房客索要精神损失被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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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亮  来源:中国法院网  阅读:

 

    因为租房产生纠纷,天通苑业主王女士把曾租住过其房屋的赵小姐个人信息公布到社区网上,并在网上悬赏1000元寻找赵小姐的下落。赵小姐随后起诉王女士索要精神损失两万元。9月19日,这起女房客遭房东“人肉搜索”案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宣判,法院驳回了原告赵小姐的诉讼请求。

    不久前,天通苑社区论坛中出现了一篇《誓与天通苑骗子斗争到底》的文章。该文作者是小区业主王女士。其称,赵小姐在租住了她的房子后,双方因租金问题产生分歧。其间,赵小姐几次采用欺骗手段拒不支付房租,到后来甚至连手机都关停了。王女士悬赏1000元寻找赵小姐的下落。该文章公布了赵小姐的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

    这个悬赏1000元的人肉搜索帖子很快在天通苑社区论坛引起反响,有网友跟帖提供线索称赵小姐是做化妆品生意的,并抨击赵小姐的行为。

    赵小姐看到了该“人肉搜索”的帖子后感到心灵很“受伤”。她反驳称双方产生纠纷事出有因,是房东王女士不守信用。赵小姐说,双方在2007年签租房协议时,王女士说周末偶尔回来住,她才以1200元的价格租了王女士的一个居室。没想到王女士一家每周末都回来住,洗澡、做饭、洗衣服的水电费和燃气费全是她出。在这期间,赵小姐的妹妹来北京,在客厅住了几个月。妹妹搬离时,王女士要求赵小姐按以前说的每月500元的价格支付其妹妹的房租。赵小姐认为,在天通苑,1700元完全可以租到不错的两居室,王女士的做法不尽情理。

    赵小姐认为,双方因房租产生误会,王女士不应当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王女士的行为给她的工作和名誉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应赔偿她1万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法庭上,王女士否认出现在网络上的帖子是她写的。

    据了解,赵小姐起诉后,王女士曾在跟帖中就泄露他人隐私一事向赵小姐道歉,并删除了涉嫌侵权的文章。

    法院认为,在赵小姐提交的网页复印件中,既不能反映发帖人为王女士,亦不能反映王女士有公布其姓名、电话及家庭住址的行为。在《誓与天通苑骗子斗争到底》的帖子中,发帖者叙述了赵小姐与房东之间发生房租纠纷的过程,虽然帖子中有“骗子”及“不要脸”的词语,但上述词语应视为发帖人个人情感的强烈反映,是发帖人对自己所经历的房租纠纷和原告屡次答应付钱又总是拖延这一情形而发表的评论。而庭审证据,王女士确实与赵小姐存在着房租的纠纷,因此帖子中关于上述情况的叙述并不属于捏造事实、宣扬隐私的情形。且上述帖子所发表的评论是针对房租事项做出,而非对赵小姐所经营的化妆品品质做出,因而亦不能判定帖子的发表与导致赵小姐经营损失减少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赵小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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