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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文化建设在实践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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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松明 廖巍峰  来源:广东律师  阅读:

 

    21世纪将是一个文化冲击的世纪。目前,人类社会已开始由经济型社会向文化型社会过渡,一个民族的发展需要文化的支撑,文化已成为一个民族的灵魂。同样,一个社会职业群体的发展,也需要文化的支撑,文化就是这个群体的生命。中国律师作为一个职业社会群体,在经历了恢复律师制度25年来的探索与实践后,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而属于这个群体的律师行业文化,还处于萌芽状态,需要中国律师的共同培养和发展。律师文化建设是司法部及全国律师协会着力倡导和支持的重要工作之一。我们作为一名律师,对律师文化现状进行研究,从而能够在研究、学习中得出律师文化建设的体会、感受,进而能够推进律师文化建设,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律师文化具有巨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律师理念是律师文化的核心,决定着律师的发展方向,律师的职业规范是律师的行为准则,律师的修养包含着富有个性的价值观。要构筑有生命力的律师文化,使之成为律师生命之根、动力之源,促进律师业的发展壮大;使律师成为具有丰厚文化底蕴、能承担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下面,我们就律师文化建设这个问题做以下几方面的研讨:

    一、律师文化的概念、内涵、外延和本质

    对任何一件事物、工程、现象的研究,首先要弄清被研究的对象是什么。同样,对律师文化研究也要首先从律师文化的概念、内涵入手,只有这样,才能目标明确、方法得当,得出律师文化建设的真谛。

    律师文化,顾名思义是律师的文化,它包括律师个体的文化、律师事务所集体的文化、律师群体的文化。它是律师这一社会群体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下,在法律服务实践中形成的,为广大律师认可并共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的总称。

    律师文化的内涵集中体现在律师的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两个方面。律师精神文化是律师群体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受一定的社会文化背景、意识形态影响而长期形成的一种文化观念和精神成果,解决律师以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和价值观进行法律实践问题,是律师文化的核心。它具体表现在律师的个人气质、人格魅力、道德水准、精神风貌、执业水平、社会责任、律师事务所管理规范、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等。

    任何文化都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产物并为其服务。中国律师文化产生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经济基础之上,从其共性和根本意义上说,其本质特征必然是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组成部分。   

    二、开展律师文化建设在律师队伍建设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律师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律师是律师文化建设的主体力量,应以高度的职业责任、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积极投入到和谐律师文化建设之中。我们律师事务所要顺应律师事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创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和谐文化,使之成为全体律师的普遍认同和内在驱动力,增强自律管理的能力。通过发展和培育律师文化,打造品牌,提升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公信力和竞争力。积极开展理论研讨、业务交流、制度建设等活动。

    (一)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律师文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基础重要组成部分的律师制度和律师队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负有特殊责任,肩负着推进社会民主与法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使命,承担着使人的价值得到充分尊重,使社会正义得到依法伸张的重任。特别是面临新的历史条件,新的时代使命,我们该以怎样的理念、形象、素质与精神风貌接受新的机遇与挑战,去实践律师的社会理想,这无疑是一个令我们关注的话题。而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师文化,对这一话题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律师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功能:一、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二、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三、化解和疏导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发展充满活力;五、促进律师事业自身不断健康发展。因此,和谐律师文化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律师文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律师文化,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素质的内在要求

    和谐文化的核心问题,是培育人的和谐文化精神。对我们每个律师来说,和谐的律师文化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影响着广大律师的思想和行为。对整个律师队伍来说,和谐的律师文化具有明确的价值导向,蕴含着我们广大律师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有利于树立共同理想、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用和谐的律师文化培育广大律师、塑造广大律师,才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提升我们的精神境界。在这个过程中,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与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相规范的思想道德体系,才能为律师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因此,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律师文化,是律师队伍发展壮大的根本力量,是我国律师的生命之根,动力之源。

    (三)开展律师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律师文化,是改变律师管理工作观念、改善和加强律师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

    多年来,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的进步,律师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律师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但是,律师管理工作的总体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将和谐的律师文化精神全面融入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强调了制度的规范、约束作用,忽视了文化的凝聚、激励和协调作用;缺乏思想上、文化上的和谐,也就难以形成管理的合力。

    三、律师文化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律师文化尚处于萌芽阶段或者说至多是初级阶段。我国的律师业起步较晚,新中国成立之前,律师大多数不为民众所尊重,也是生活逼迫及社会大环境所造成的。解放初期,一直是进行无产阶级专政、军管或者打击国民党残余势力,几乎没有律师业务的开展。直到1980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律师制度得以恢复和发展。但当时的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国家核发编制,具有强烈的优越感。许多律师都是国家任命、指派,情愿不情愿,专业非专业的都成为了所谓的律师,文化层次、素质水平参差不齐。1986年,司法部开始组织律师资格统一考试,200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系列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修订了《律师法》,确立了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律师的准入制度逐渐走向规范并与世界接轨。律师队伍的素质明显提高,越来越年轻化、专业化、律师文化建设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基础越来越稳固。就我国律师文化现状而言,可概括为,正从自发阶段到自觉阶段过渡。全国律师文化建设极不平衡。律师文化建设的盲目性、无序性,缺乏成熟的律师文化建设的经验,律师文化对许多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协会来说是一种新事物、新现象,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丰富的具体的感性材料。

    四、如何在实践过程中推进律师文化

    律师文化要建设好,首先,要从政治上关心。把律师的冷暖放在心上,把律师吸收进党组织、人大、政协,在提高我们律师地位的同时,也相应地提高了人大、政协部门参政、议政、决策的能力,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出力献策。我国现在正处于转型期,各种矛盾交织,尤其是在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方面,突发矛盾时有发生,群体性上访、诉讼案件不断出现,律师作为社会的一员、自由职业者,以自己的人格魅力、道德素养、知识水平能够且更容易感化公众。如果律师没有什么文化水准,混同一般人,是根本得不到群众信任的。其次,要从政策上支持。司法部及地方各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出发、长远出发,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部分“黒律师”、“野律师”,为律师从业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再次,要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律师的文化生活,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律师协会及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利用每年的律师培训时间,教育培养律师的律师文化意识,努力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式,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追求公正的律师队伍。建立律师诚信档案,加大对不良行为的监管力度。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征文活动、专题报告,参加学习等方式,促进律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

    然后,在律师文化建设中还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一)律师文化建设与律师职业道德的关系。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规定了律师职业道德的内容为:服务于社会主义和人民利益,忠于法律和事实,坚持真理,维护正义,道德高尚,廉洁自律,诚实信用,尽职尽责,保守执业秘密,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勤于学习,提高素养。从中可以看出二者的关系是相通相融,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文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律师职业道德水准直接影响到律师文化建设。

    (二)律师文化建设与律师执业的关系

    律师文化是律师执业的重要内容,律师文化直接影响到律师执业水平,每个律师都要从我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才能提高律师执业水平。同时,律师执业水平也反过来影响到律师文化建设。如果律师不敬业,不尽责,不按律师执业规范工作,那也就谈不上律师文化。

    (三)律师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

    通过律师文化建设,提高律师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为构建和谐社会出力献策。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教育,正是为构建和谐社会,从思想意识上提高全民素质的具体体现。因此,要把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推进社会主义律师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内容;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是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载体。要将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当前正在着力推进的社会主义律师文化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律师文化的价值取向,贯彻于律师文化建设的具体环节中。通过推进律师文化建设,教育律师培养与社会主义荣辱观相适应的价值取向、职业操守、行为方式和生活信念,引导律师事务所树立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的工作理念、专业品牌、团队精神、协作意识,保障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提高律师文化建设水平,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五、关于我区实施律师文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在本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再者,我国已经加入了WTO五年多的时间,许多领域与国际接轨步伐加快,迫切要求中国律师走向世界,律师文化建设与世界同步。通过律师文化建设,可以提高律师队伍的整体社会形象,形成一整套律师队伍的行为规范和思维模式,进而提高律师的人文精神、服务宗旨、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品牌效应、管理方法、工作环境等。同时,律师文化建设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具有自我规范作用,提高凝聚力、协调三者关系,提升律师素质与品位,从而增强律师执业的竞争力。

    律师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发展的与律师职业和律师行业伴随始终的历史性工作。今天我们的律师文化建设研讨活动,既有对律师文化的回顾与总结,也有对未来律师文化发展的前瞻和探讨,更有对现实律师文化的正视,但律协抓律师文化建设绝不能局限于一个活动、一个阶段,局限于几篇论文、几个研讨会活动,而要把律师文化建设作为我们律师协会的历史使命和重要责任,作为坚持不懈、常抓不懈,而且要常抓常新的永恒主题。在一定程度上,律师协会工作和律师文化建设之间可以划等号。所以,律师文化建设的水平、效果直接检验着律师协会的工作水平;一个地方的律师文化建设的好与坏,是律师协会工作状态的检测标准和尺度。因此,律师协会开展律师文化建设,进行律师文化建设的研究,要立足行业、全方位把握,引领律师文化建设的整体方向,展示行业活动的合力和整体形象效果。尤其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通过律师文化建设,凸显律师行业的地位和价值。

    其次,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把握,尤其要注意律师文化建设的细胞在哪里?律师文化的细胞在律师事务所,阵地在律师事务所,关键、根本在律师,绝不会存在没有律师的律师文化,更不允许存在没有文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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