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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妇门”事件双方对质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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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晓明  来源:京华时报  阅读:

 

    斯琴格日乐诉金莎侵名誉权索赔30万元

    歌手金莎在博客上发文,称斯琴格日乐为“泼妇”,并劝其看心理医生,此事被媒体称为“泼妇门”事件。昨天,事件双方在东城法院对簿公堂。

    昨天斯琴格日乐和金莎均委托代理人出庭。据悉,金莎与斯琴格日乐的纠纷发生在2月27日晚。当时,两人录制完东方卫视的《舞林大会》后,主办方安排两人同乘一辆车离开。金莎与歌迷合影时,斯琴格日乐已经上车并在车内等待。金莎称,在这过程中斯琴格日乐动用粗口,还用车垫砸她。次日,金莎在博客上登出名为《当女歌手变成泼妇》的博文,称斯琴格日乐是“泼妇”,“对不起养育她的土地”,并称“我劝你好好看看心理医生吧,或许会有好转”。

    庭上,斯琴格日乐的代理人表示,金莎的言论随后被媒体广泛报道,也受到众多网友关注,造成了斯琴格日乐名誉受损。因此,要求金莎删除博文、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万元。

    “金莎的言语虽然有些过激,但所说都是客观的。”金莎的律师说,他们找到当天与金莎合影的歌迷,让他们把情况各自说了一遍,制成光盘。这些歌迷证实,斯琴格日乐确实让歌迷“滚蛋”,并让金莎“滚上车来”。该光盘在法庭上播放。

    斯琴格日乐的律师认为,该录像不符合证据规范,金莎谩骂斯琴格日乐完全是一种炒作。这名律师说,博客事件后,出现了林俊杰力挺金莎打官司的报道,随后又出现“泼妇门”报道,这些与金莎的谩骂行为都是有联系的,是一个计划。“以前谁知道金莎是谁?现在都知道了。”

    但金莎的律师对炒作说予以否认。“这件事对金莎也不是光彩的事,如果说是炒作,太低估金莎的认知了。”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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